2013年5月23日 星期四

食品安全:政府與立法院 無能為力,社會大眾只能 自力救濟!


義美使用過期原料製做小泡芙,遭罰款十五萬元;
販售毒澱粉的協奇與怡和,則僅分別罰款六萬。
相對於他們製造的危險和恐慌,如此荒唐的罰款,只證明衛生部門真是紙老虎。
現在,請
A) 朝野立委:立刻捲起袖子,好好把這部「食品衛生管理法」裝上牙齒吧!
B) 行政部門:盡忠職守,勇於承擔責任 徹查不肖業者!





毒粉圓到小泡芙:食品安全誰把關?
下班在路邊買杯珍珠奶茶犒賞自己,小心,裡頭的粉圓原料可能是毒澱粉。進超商買品牌貨「義美小泡芙」應沒事吧,錯了,那是過期原料製作。那麼,到五星級飯店吃飯總安全吧,也難說,原料商竄改標示把過期食材賣了進去。廿一世紀台灣人的飲食生活竟仍如此危機四伏,食品衛生部門在幹什麼?
雖經過兩年前的塑化劑風波事件,少數幾家黑心原料商污染了整個飲料及食品產業的災難,政府和業者卻似都沒有學到教訓。近日台灣食品衛生管理連續爆發毒澱粉、毒醬油及濫用過期原料事件,令人痛心。吃什麼都不安全,台灣難道倒退為開發中國家了嗎?
尤令人感慨的是,在塑化劑風波中因自設「國家級研究室」而儼然一股清流的義美公司,在科學陣線上堅持的高標準,竟然拗不過後方倉庫裡的低成本考量,輕易就把九千公斤過期大豆分離蛋白原料做成了暢銷的「小泡芙」,五千多萬顆小點心就這樣送進了消費者肚裡。重點在,義美不是「誤用」原料,而是「明知」,這批原料二○一○年即已過期,而該廠繼續使用過期原料達一年多。
義美廠方坦承使用了過期原料,這顯示了幾個問題:一、擺明要賺黑心錢;二、食品衛生管理形同虛設,根本是紙老虎;三、這是業界常態,大家都這樣做。
衛生署官員說,義美明知原料過期還用,這是「犯罪行為」。但「犯罪行為」又如何?當年鬧出塑化劑滔天大禍的元凶金果王負責人,最後僅判刑十四個月,名下兩公司各罰卅多萬元;這樣的輕刑輕罰,難道不是在鼓勵業者以身試法?因為,該負的責任和所付的代價根本不成比例;而那麼可笑的罰款,恐怕只消賣上幾天的黑心食品就賺回來了,犯了法又如何?
若是義美擺明了賺黑心錢,問題還單純,消費者可以唾棄這個「老朋友」,然後食品衛生單位開罰,司法單位追究刑責。但如政府是隻紙老虎,怎麼辦?義美過期原料問題一年前就遭人檢舉,但政府部門之間來來去去拖了一年多才進行搜索;鬆散顢頇的行政,放任不安全的食品危害民眾,這種紙老虎政府現在表演其遲來的震驚、痛斥,又有何用?
更糟糕的是第三種狀況,業界長期使用不知成分或明知而故用的人工添加劑,甚至「常態化」到了連食品衛生單位都習以為常的地步,人人都缺乏「不法」的警覺,簡直不知伊於胡底。前年若不是衛生署楊技正挺身舉發塑化劑,許多情況是視若無睹帶過,或知道了卻不做聲,也可能是懼於業者勢力或收受利益而隨波逐流。果真如此,民眾的健康豈不與之俱沉?
事實上,除了毒醬油、毒澱粉或過期原料,多年來深入廚灶的各種「加味劑」,也是極大隱憂。不論固態、液態或氣態添加物,近年都用得極為廣泛,包括夜市滷味攤廣泛使用的一瓢不超過五元台幣的「滷味粉」,固能創造神奇的味覺,卻不是人們想像的傳統食材熬成,主要都是化工原料調製。這些添加劑進入人體,短期不會有劇烈反應,但累積、沉澱到超過承受的臨界量,必然在體內爆發反應。
這些本來就不該進入人體的東西,必須仰賴行政體系的規範和把關,才能使人免於危害。但在無法確知官員能稱職守門的情況下,民眾只能儘量設法避免「病從口入」,除盡力辨識法令要求的食品標示外,消費者要對商品的成分、營養標示、生產履歷作出嚴謹要求。甚至,要不辭麻煩地打電話去詢問供貨來源,若得知上游供貨來自「化工原料行」,便拒絕購買。這遠比政府抽檢來得直接有效。
義美使用過期原料製做小泡芙,遭罰款十五萬元;販售毒澱粉的協奇與怡和,則僅分別罰款六萬。相對於他們製造的危險和恐慌,如此荒唐的罰款,只證明衛生部門真是紙老虎。現在,請朝野立委立刻捲起袖子,好好把這部「食品衛生管理法」裝上牙齒吧!


全文網址: 毒粉圓到小泡芙:食品安全誰把關? | 社論 | 意見評論 | 聯合新聞網 http://udn.com/NEWS/OPINION/OPI1/7915880.shtml#ixzz2U5fajUA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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